占有率的四种类型,是根据「相对的安全值」、「上限目标」、「下限目标」、「射程距离」等占有率数值,配合交换比的性质而决定的。
※ 第一种类型:分散型
在分散型中,各个力的关系,彼此处于√3 的射程距离内,即使是第一位的市场占有率也不会超过 25%。并且,第一位视第二位为「足下之敌」,第二位视第三位为「足下之敌」,第三位及第三位以下亦同。最大的心腹之患是对自己虎视眈眈的下一位商品或厂商。
在这种分散型的状态下,使力的关系产生变化的唯一变数是战斗次数。亦即,各对手都是半斤八两,除了增加战斗的次数外,没有可以改变力关系的条件。以销售来说的话,就是巡回访问次数的战斗。如果缺乏人手的话,那么可以说战不如不战。但是,反过来说,就是因为是分散型,借战力的大量投入,反败为胜的可能性相当大。这是分散型的特征。
另外,要打破这种局面的话,只有靠人为的企业合并。如果经过的时间长一些,战斗次数增加几次的话,占有率处于上方的产品会更加有利,而对弱者来说,欲提高交换比 E,也是很容易的事。在这种情况下,打破这种力关系均衡的条件,都是因为企业的吸收合并所造成,经过合并后,分散型的市场形态始有改变之可能。
※ 第二种类型:二大寡占型
所谓二大寡占型,是指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市场占有率总和,超过上限目标 73.88%的类型。并且,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力关系在√3 以内,这是成立的必要条件。比如,如果第一位和第二位之合计是 74%,而第一位为 50%,第二位为 24%时,是不能算作二大寡占型的。必须象第一位 40%,第二位 34%的形态才是典型的二大寡占型。
当市场情况属于二大寡占型时,第一位和第二位会展开激烈的竞争,第三位如果展开差异化战略,可以从中坐收渔翁之利。因而对第一位、第二位而言,以第三位为攻击对象也是一个重要的策略。但对二大企业相互间来说仍不能松懈,得随时防患彼此的战略和第三位的侵略。
※ 第三类型:相对的寡占型
第一位、第二位、第三位加起来达到 73.88%,并且第二位和第三位的合计稍比第一位高,或者和第一位形成可以对抗的二大寡占型,并在射程距离内的类型。在这种情况下,第二位和第三位间的战斗较为激烈,第一位易获渔翁之利,而造成愈来愈有利的情势。
相对的寡占型,第一位、第二位、第三位的企业进入最均衡状态的条件是,第一位 40%,第二位 21%,第三位 12%的市场状况。力的关系比几乎都是√3 比 1,三者加起来总共达到上限目标 73.88%。在此情况下,第二位和第三位不合并的话,几乎连扭转局势的机会都没有了。
※ 第四种类型:绝对的寡占型
这种情况下,即使第二位和第三位的企业加起来,也还未能进入第一位的射程距离,第一位占有压倒性的优势。
这种绝对寡占型的形成,与前面所提及的相对寡占型有关。一旦第一位的企业取得 40%的市场占有率后,第二位和第三位会发生激烈的占有率之争,而第一位的企业就在第二位、第三位的竞争下,坐收渔翁之利,而轻松地迈向绝对的寡占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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