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竞争的核心,在于争夺消费者偏好

作者:森冈毅 载于 2023/2/21 8:15:26

品类、品牌、品牌之间的关系,全都受到消费者偏好的支配。假如据此做出结论的话,会推导出一个真理:「所谓的市场竞争,是在争夺每个人的购买决定,而其核心就在于偏好」。彼得·杜拉克说,「企业的目的在创造顾客」,确实正如他所言。不过,创造出来的顾客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一旦形成品类,就开始上演市占率争夺战了。

市场的大小可由以下算式计算:

市场营收=累计购买次数×单次平均购买个数×平均单价

在这里要争夺的是,累计购买次数这部分的占有率。在购买一次的个数与平均单价上,并不会出现直接的争夺。亦即,我们要争夺的是购买决定。购买决定取决于该品类中消费者对于自家品牌抱持的相对偏好。我们要争夺的,不折不扣就是消费者偏好。因此在市场竞争中,企业应该把最大比例的经营资源,集中在提升消费者偏好上。我必须强调,这是从数学角度推导出来,已经得到证实的真理。

市场竞争的核心,在于争夺消费者偏好

(由pixabay供图)

一有机会,我就会强调增强营销能力、从消费者观点来驱策公司的必要性。各位已经能理解到,企业假如不重视消费者观点,就无法在市场竞争中致胜的根本原因了吗?就是因为消费者偏好等于市场结构的DNA!愈是正确而彻底地理解市场结构,就愈能从数学角度理解到,与其去说「从消费者观点驱策公司一事有多重要,或是去说提升偏好有多重要,不如说一切全看偏好」。

此外,各位可能会觉得,除了偏好之外,只要让消费者增加购买次数,企业不就也能成长吗?但别忘了:购买次数这件事,其实也是依偏好而定的一项因素。要在跳过偏好的状态下控制消费者的购买次数,究竟还是不可能的。

品类的市场结构取决于偏好。就连消费者购买该品类商品的比例(渗透率:Penetration)、购买该品类商品的次数(购买次数:Purchase Frequency),都取决于消费者对该品类的偏好。例如,我对男性化妆品完全不感兴趣(也就是我的偏好是零),因此我购买该品类商品的次数也是零。反之,我很喜欢娱乐类的东西,所以无论老婆再怎麽不爽,我还是会自然而然频繁地在电影、动画DVD、游戏软件、漫画等娱乐品类的商品上消费,即便我脑中并没有想着「我要买很多」。这意味着,购买次数也是受到偏好所支配。

提升消费者对我们的偏好,形同于提升市占率;而提升市占率的结果,除了营收直线成长外,也能提升公司的绩效。这是因为,获利率、铺货率、认知度等各种代表经营效率的指标之间会产生乘数效果,变成一种「成功又引发成功」的正向循环(伽玛分配)。正因为这样,任何企业都应该把消费者观点摆在第一位,将经营资源集中在提升偏好上。在执行此一理所当然的法则时,企业的命运,很大一部分就取决于专业营销人员的优劣了。一切得看他们在理解消费者、提升偏好的战略与战术方面是否专精。营销人员想要创造出来的「消费者一定会选择本公司品牌」的状况,以及其背后的真正力量,就取决于消费者对公司品牌的偏好。这就是全部的真相。

你离成功,只差一套经营战略!

许多人在直面竞争对手时,

第一反应往往是「我要打败他!」

但是,这只会让你过度专注于竞争当中,

忽略了应该从「改变」自己或公司做起。

强大自己,才是胜过他人的不二法门!

恪守买家好卖家好社会好三赢原则,

运用「营销」与「创新」的力量,

帮助弱小企业从战略上逆转竞争劣势,

激发个人和团体造福社会的潜力。

支持他们,是我们的使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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